各区应急管理局,市安全生产协会,各培训机构: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实施细则》(粤应急规〔2020〕4 号)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第二款,考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宣布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责令离开考场,并由考试机构作出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决定,并在考试机构官网公告,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期限,自作出决定之日起算:
(一)以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或者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二)通过考场内外串通获取或者试图获取试题答案的;主动公开
(三)使用具有无线信号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以及具有信息存储、读取功能的电子产品的;
(四)夹带、查看与考试有关资料,或者抄袭他人答案或者同意、默许、帮助他人抄袭的;
(五)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六)其他严重的违纪行为。经核查,8 月 15 日,高压电工作业复审考生黄壮东在佛山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禅城源博考点参加理论考核过程中,使用移动电话查找考题答案,被监考人员当场发现,违反了考试违纪处理规定中第二款第三条“使用具有无线信号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以及具有信息存储、读取功能的电子产品的”。对此,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对作弊人员作出“取消考试成绩,列入全市特种考试‘黑名单’”的处理,在 1 年内不得在佛山辖区内各安全培训机构报名考试。请各区应急管理局、市安全生产协会、各培训机构(含顺德的机构)严格核实人员信息,严格执行对黄壮东在 1 年内不得接受报名考试的决定,严厉打击、警示特种作业考试作弊行为,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考核发证环境。
- 上一篇:2020年劳动节放假安排 下一篇:大爱无疆、济贫助学!